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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镇江海关行政许可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5年135号署令,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2号》(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1月31日起6个月内,向南京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文件请提供标准A4打印纸。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未尽事宜,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镇江海关人事政工科
办公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东吴路118号海关大楼302室
办公时间:每周二、四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1--5318032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学 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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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珍珍老师   覃珍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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