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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公 告
2008年 第48号

  海关总署决定于2008年12月14日举行2008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
  二、考试方式与应试规则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和答题卡均以简体中文字印刷;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考试具体起讫时间见准考证副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副证参加考试。
  考生应试时,应当使用2B铅笔将选定的试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考生应试时,应当携带考试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2008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但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或者具有信息接收功能的其它装置,以及具有信息存储和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其他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海关总署2006年第28号公告),考生应当认真阅读、知悉。
  三、考区设置
  考试以直属海关为单位,设41个考区;各考区以隶属海关、办事处为单位,分设若干个报考点。
  考试不限考生户籍、居住、学习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按照各考区的报考点设置,自主选择报考点。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未取得报关员资格,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5.已经取得有效报关员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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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珍珍老师   覃珍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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