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注册会员·课程报名·支付方式·网校登陆
各地考试全国北京天津太原大连沈阳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石家庄乌鲁木齐
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满洲哈尔滨呼和浩特
您现在的位置:报关员培训网 >> 海关法规 >> 海关文件 >> 文章正文
文章搜索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3号(进口马铃薯淀粉复审调整税率)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3号(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整税率)
2011-04-18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1〕2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1-4-18 【生效日期】2011-4-18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号)。2010年3月8日,国内企业就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向商务部提出期中复审申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期中复审调查结果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4月19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按照下述调整后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一)荷兰艾维贝公司(AVEBE U.A.)12.6%。

    (二)德国艾维贝马铃薯淀粉工厂(Avebe Kartoffelstarkefabrik Prignitz/Wendland GmbH)12.6%。

    (三)法国罗盖特公司(ROQUETTE FRERES)56.7%。

    (四)其他欧盟公司(All Others)56.7%。

    二、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名师在线
覃珍珍老师   范桂玉老师:
系首都经贸大学博士,曾编写报关员考试辅导教材。多年从事报关员考试考前辅导,拥有上千小时培训经验;对于报关员资格考试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详细] 
[主讲课程][介绍]
[免费试听][报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2 报关员考试培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