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注册会员·课程报名·支付方式·网校登陆
各地考试全国北京天津太原大连沈阳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石家庄乌鲁木齐
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满洲哈尔滨呼和浩特
您现在的位置:报关员培训网 >> 通关指南 >> 货物通关 >> 文章正文
文章搜索   
南京海关:关于奶粉关税[163329]

问题编号:[163329]


问题标题:关于奶粉关税


问题内容:如果我从荷兰寄5罐奶粉(每罐奶粉800克)到南京,请问是否要交关税? 之前也有人咨询过这个问题,说是不用交,但我上个月寄了5罐,就交了每罐近20块钱的关税。 能否给一个权威意见?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人民币/千克(本表所列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税率为10%,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需要征税进口。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名师在线
覃珍珍老师   范桂玉老师:
系首都经贸大学博士,曾编写报关员考试辅导教材。多年从事报关员考试考前辅导,拥有上千小时培训经验;对于报关员资格考试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详细] 
[主讲课程][介绍]
[免费试听][报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论坛交流 -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D座8层(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北侧)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版权所有 © 2007 - 2012 报关员考试培训网